广州引进人才入户实施细则本月实施 研究生在穗参保即能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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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29
  •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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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人才引进政策惠民新政正式出炉。4月22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实施《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对应原来的要求大幅放宽5年。同时,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上述人员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入户。市人社局在政策解读中指出,新政定位为“精准引才”,体现了广州秉持开放理念,改善环境吸引人才的决心。

本次新政的一大亮点,是加大了对高学历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的引进力度。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

此外,新政中对于社保年限的要求也做出重大调整。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人员以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入户的社保参保年限限制。上述人员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入户。

对于留学人员有分类规定:来穗就业创业的留学人员,对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要求调整为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仍为6个月。

个人可直接申报入户无需挂靠人才市场

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也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既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换言之,就是不用再挂靠或通过人才市场,个人就能办理入户。新政策明确了除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以外,其他用人单位均按注册地址所在地,向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办理。规定: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核验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由申请人登录申办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用人单位确认。现场核验须用人单位在申办系统确认提交后,由申请人按照申办流程的要求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市、区对外服务窗口核验。市人社局指出,新政新增了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等入户申报渠道,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

实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一步到位”

市人社局在解读中还指出,新政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调整为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同时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人社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最新政策要求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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