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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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8
  • 来源: 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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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公布的官网是什么?

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

二、政策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我区2014年9月制定的《广州市白云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已于2017年9月过期失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1358”发展思路和“强二优三”产业发展路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区政策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今年4月,区发改局会同区科工商信局等相关部门启动全区惠企政策梳理工作。经梳理发现,我区原有的服务企业政策存在企业受惠面不足、政策奖励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今年上半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各区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实施办法或操作指引等,基于这样的背景与我区当前企业发展的诉求,亟需出台一份适合我区实际的总部政策,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抓手,因此我区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三、什么样的企业能成为我区的总部企业?

要成为我区的总部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我区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独立法人资格,且外地分支机构不少于2个,并在我区汇总纳统纳税。二是按照产业分类、经济贡献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划定了各行业的总部企业标准。例如标准最低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农业,要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标准最高的房地产业,则要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5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能获得什么样的扶持?

(一)可以获得对企业的资金扶持。

针对旧《办法》奖励力度不够等问题,新《办法》加大了财政奖励力度,计划每年投入超过1000万元。例如旧《办法》中总部企业落户奖,按实收资本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企业奖励,而新《办法》提高一倍按其实收资本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奖励。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实收资本2000万元的总部企业落户我区,过去它仅能拿到100万元的奖励,而新政推出后,它却可拿到200万元的奖励。如果一家资本5000万元的总部企业落户我区,它还是仅仅能够拿到100万元的奖励,而新政却可将奖励金额一下子提升至500万元。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此前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贴,现在则可按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核算,最高可达到每平方米补贴200元。企业上市奖励,此前最高可获200万元,而如今我区企业只要在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前后便可获得共300万元奖励,甚至只要企业的上市申请材料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受理并取得受理复函,即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新《办法》不仅加大了原有奖项的奖励力度,为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新《办法》还增加了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奖项,按其研发机构投资的1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可以获得对企业人才的全方位扶持。

白云企业员工普遍面临“子女入学”、“入户”、“住房”等难题,这些只靠企业自身是无法解决的真正的“痛点”。怎样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在此前的总部政策中就没有提及,但各个企业在这方面的呼吁声却很高。为此,新《办法》不仅新设立各项人才补贴,还将我区相关人才扶持政策汇总,让企业知道有什么样的政策、怎样去争取。具体来讲,人才补贴、人才入户指标、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指标、人才公寓奖励政策是在《白云区关于促进“四上”企业加快发展暂行办法》基础上加码20%,即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按照纳税总额可以申请1-12个高官人才奖励指标、1-7个入户指标、1-9个子女入学指标、1-12套人才公寓,其中人才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员上年度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12%,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怎样申报我区总部企业及奖励?

(一)办理流程

每年5月,区发改局将通过给镇街下发通知、官方网站公布等措施通知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到指定单位,而后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经审核后的企业奖励名单报请区政府审定,力争当年10月前后兑现奖励资金。同时,为保证申报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我区将惠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纪委监察委也将加强检查监督。

(二)受理单位及咨询方式

1.受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规划科

2.联系电话:36228897、86396455

3.电子邮箱:fgjzhk@by.gov.cn

4.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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