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长堤东路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的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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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2
  • 来源: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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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13年7月26日公布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长堤东路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的通告》(番府〔2013〕99号)的有效期已过。现重新发布《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长堤东路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的通告》(番府〔2018〕169号,以下简称《通告》)于2018年8月15日印发实施。

一、《通告》必要性

随着城区经济发展,城区旧村环境、基础设施日益落后,实施成片更新改造是推动长堤东路扩建的需要,是承担更新改造安置工作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周边的出行和生活环境。

二、《通告》依据

主要依据是:《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等法规和广州市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规定。

三、《通告》主要内容说明

前言,说明了工程建设的目的;

第一条,明确项目工程建设的合法性说明;

第二条,明确项目工程的实施主体以及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单位及补偿标准;

第三条,明确项目工程建设重要性,需社会各阶层配合;

第四条,明确项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

第五条,明确违反本《通告》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已发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明确《通告》的时间效力。

四、《通告》实施期限

《通告》以区政府公布之日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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