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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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31
  • 来源: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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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广东省以广州市花都区为核心建设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验区获批以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和《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花都区为核心稳妥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涌现,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有序开展,社会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理念和氛围日益形成。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动绿色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实施意见》。

  二、《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如何制定的?

  通过学习国家及其他绿色试验区政策文件,调研我市绿色金融试验区发展情况及绿色金融业务及试点开展情况,掌握广州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我市绿色金融发展实际,草拟《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邀请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召开多轮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并征求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穗机构、相关国家机关驻穗机构、市直部门的意见,对政策进行修改完善。

  三、《关于促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政策提出二十二项具体任务: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发挥资本市场对绿色产业的融资功能;创新绿色保险产品经营模式;支持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开展特色绿色金融业务;完善绿色金融评价、信息披露和行业标准;创新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式和手段;推广绿色金融发展的成熟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重点绿色平台和机构功能;完善强化广州绿色金融产融对接系统;推动各区高标准建设绿色金融聚集区;围绕香港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实现穗港绿色金融发展再升级;加强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合作;推动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自律组织合作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政策协调对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策正向激励作用;优化绿色金融政务服务;支持培育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加强经验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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