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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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8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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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广州地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强调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医院自主权、理顺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要求2016年试点范围扩大到50%的地级以上市,2017年全省全面推开。2017年7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穗府办〔2017〕30号)。7月15日零时改革正式启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152家公立医院,全部同时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要求,为巩固前期改革成效,深入推进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努力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与健康需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全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区域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下;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三、《方案》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九个方面22项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是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三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机制。四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五是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六是推进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建设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七是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八是推进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九是推进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机制。

四、《方案》有哪些亮点?

草拟的行动方案严格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同时结合广州实际,细化一些具体落实措施,体现广州特色。一是增加细化了加强医院党建方面的内容,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落到实处。二是在医联体、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广州的具体落实内容。如提出推进花都区医疗集团试点和从化区医共体试点工作;提出建立实名制管理居民健康医疗信息,制定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进南沙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产业园区建设等。三是要求原则上改革同城同策,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同步推进。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政策范围内,在穗省属公立医院以及国家部委、军队、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在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参照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五、如何确保《方案》全面落实?

《方案》要求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明确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在省专项配套改革措施印发后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我市配套措施。要求各区相应制定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任务的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建立督导、评估、问责机制,加强督办,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梳理,研究解决问题。加强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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