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细则》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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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15
  •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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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及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调研时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目前,我区正在加大力度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2018年以来,我区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发展,但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推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发展的整体环境还需持续优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0号)、《省工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商〔2017〕32号)、《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目标及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调研时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显著优化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实现全区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确立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助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办程序和提交材料,明确为“个转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本细则共八条,其中:

  (一)第一条阐述了细则的文件依据和制定目的。

  (二)第二条至第五条具体规定了申请细则奖励资助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办流程和提交材料。其中,奖励分为两类:一是“经营满一年且转型前一年营业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新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给予奖励1万元,同一经营者最多可享受3家个体工商户升级奖”励;二是“转企满一年且转企当年营业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2万元”。

  (三)第六条规定了政策兑现办理模式。区政策研究部门负责形式审核和跟踪督办,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质审核。审核通过的奖励(补助)申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三)第七条明确为“个转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具体包括:促进商事登记便利化、简化转型升级手续、开通全流程“绿色通道”等,各部门要根据《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若干政策措施》(粤工商〔2017〕32号),落实降低税费负担、加强金融扶持等措施。

  (五)第八条明确了细则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与《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一致。

  四、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区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栏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通过政策宣讲、走访调研进行宣传。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在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我局已经通过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文件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将在我区官方网站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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