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19年度黄埔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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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09
  • 来源: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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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告印发背景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172号)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的通知》的要求,发布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的通知》的要求,东江北干流(黄埔区段)、珠江前航道(黄埔区段)、珠江后航道(黄埔区段)均属于禁采区,新增区内河涌划定为禁采区。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

  三、公告的主要意义

  可以有效保障黄埔区区内河涌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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