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增城区鼓励惠民生鲜超市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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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6
  • 来源: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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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肉菜流通市场经营秩序,按需布局解决市民群众就近买菜购物的迫切要求,2018年5月份,原区商务局制定出台的《增城区鼓励惠民生鲜超市建设管理办法》(有效期3年),对我区的社区生鲜超市给予规范和支持,自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已推动建设25家惠民生鲜超市,其中对已完成建设的10家超市给予资金补助,有效解决了社区群众就近买菜难等问题。

  近期,我区对2019年5月5日之前发布且在有效期内的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增城区鼓励惠民生鲜超市建设管理办法》纳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修改范围。

  二、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区司法局集中修改意见,该办法主要修订两个方面:一是落实机构改革精神,将原区商务局名称统一修改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二是删除或明确部分条文,具体将第九条第7款由项目申报方提交“其它相关资料”内容删除,另外第十九条第5款由项目申报方提交“其它相关资料”明确为提交“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验收材料”,将之前以其它相关资料指定的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要求,通过资料验收的形式给予明确。同时对政策的部分语句给予精准完善。

  三、经修改后的政策情况

  《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另含两个附表)。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说明《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对象以及概念解释。

  2、设立标准。对惠民生鲜超市的规划配置标准、面积、场所、商品种类等进行规定。

  3、申报程序。明确申报网点建设的条件、资料要求。具体为经营主体在新建或改造之前,向属地镇街申请建设惠民生鲜超市,相关材料报区科工商信局备案。

  4、硬件设施。对生鲜超市网点硬件设施、设备和名称标识进行了规定。其中重点规范了门店的标牌,正门标牌为横牌匾,并增挂竖牌匾,统一颜色,统一格式,名称统一为“XX社区惠民生鲜超市”,并进行编号管理。

  5、管理要求。对生鲜超市网点的经营团队职责、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产品追溯、诚信经营等予以明确。

  6、补助标准。对资金补助的申报程序、补助标准、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了规定。具体为经营主体通过审核后,需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在建成投入运营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属地镇街提出补助申请,经现场勘验合格后,由区科工商信局按照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100㎡以下补助6万/家;100-200㎡补助8万元/家;200㎡以上补助10万元/家,这个标准符合政府牵头、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宗旨。

  7、附则。对资金的规范使用、生效日期和有效期予以明确。

  经修订后该办法进一步明晰政策兑现单位,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予以明确,减少了政策规定歧义,有效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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