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优化金融服务业创新营商环境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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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3
  • 来源: 南沙区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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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31日,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优化金融服务业创新营商环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背景和制定必要性

  2020年,南沙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推出了优化提升“1+1+10”的政策文件。同年8月,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印发《关于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之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优化细则》”),全面推出2.0版的金融扶持政策。本次新出台的《暂行办法》是《优化细则》第三十六条的配套文件,用于细化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奖、特色金融创新奖、金融活动论坛补贴的有关规定,通过“两奖一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营造良好金融创新发展氛围,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更好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作用。

  二、政策亮点

  《暂行办法》分为四章,共十六条,包括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奖、特色金融创新奖、金融活动论坛补贴,具有“优”“强”“活”三大亮点。

  (一)优化建设开新局,让服务平台更添“生气”

  通过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奖励,给予一类平台100万元奖励,给予二类平台60万元奖励,给予三类平台20万元奖励,激发平台建设积极性,增强平台对南沙的贡献力度。

  (二)强化创新出新绩,让特色金融更接“地气”

  通过特色金融创新奖,给予每个重点项目100万元奖励,给予每个创新项目50万元奖励,给予每个创新案例30万元奖励,给予每个特色项目20万元奖励,鼓励金融机构自主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调动企业参评广东金融创新奖、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最佳案例等省级奖项积极性,激活金融创新源动力。

  (三)活跃氛围抢新机,让活动论坛更聚“人气”

  通过金融活动论坛补贴,鼓励大中小型活动论坛落户南沙,塑造南沙金融活动招牌,以活动促进招商,给予一类活动实际支出总费用95%的补贴,每场次最高补贴100万元,给予二类活动实际支出总费用80%的补贴,每场次最高补贴60万元,给予三类活动实际支出总费用60%的补贴,每场次最高补贴30万元,增强活动磁吸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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