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越秀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 2020-02-18
  • 来源: 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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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查看原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一、背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对我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较大冲击,经营压力剧增。全国各省、地市陆续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2月7日,广州市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 号)》,文件要求各区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措施。

  二、制定的依据

  制定《越秀区关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下称《区十条措施》)的依据主要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 号)。事实依据主要是我区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疫情对我区各产业带来的影响分析及对市政策的落实和参照其他地区出台政策。

  三、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政企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力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制度

  《区十条措施》共提出10大条政策措施。

  第一条应急保障支持,对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补贴。第二条稳定经营支持,对达到一定增速的大型商贸业企业给予奖励。第三条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实体店免收2个月租金,国有物业开办的专业市场免收2个月租金。同时,对产业园区、孵化器减免入驻企业租金的给予奖励。第四条企业信贷支持,对金融类机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类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协助企业得到贷款的保险机构给予风险补偿。第五条金融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开辟疫情防控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保障产品。第六条税费减免及非接触式办税支持,可减免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全面实施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提供网上办+邮寄服务。第七条稳岗就业支持,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举办专场网络招聘会。第八条社会保险支持,允许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业务并免交滞纳金。第九条推优推先支持,对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企业通报表扬,并在各项奖励政策及重点项目申报方面重点扶持。第十条开展暖企行动,提供帮扶企业复工、支持免于失信惩戒等暖企服务。

  最后提出有效期及评估修订要求。

  五、创新之处

  一是普及面广。从扶持对象来看,不仅包括中小微企业,还包括8万户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

  二是政策全。从政策措施来看,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提出了应急保障支持、稳定经营支持、租金减免支持、企业信贷支持、税费办理支持、稳岗就业支持等10大类有效措施,10大类措施中每类举措又细分了政策,力争出台政策多方位全角度。

  三是政策扶持紧密贴合越秀产业特点。越秀区以第三产业为主,故政策突出对商贸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扶持。区级政策首先是落实了市级关于专业市场租金补贴的政策,其次提出给予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中上半年规模大增速大的企业给予稳定经营奖励,还提出了对我区占比较重的金融业给予贷款贴息和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政策。

  六、政策如何落实

  目前,《区十条措施》牵头单位正抓紧制定各项措施实施细则并尽快印发,实施细则将进一步明确政策兑现流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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