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措施》的解读

  • 2020-07-16
  • 来源: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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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措施》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是落实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今年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要求。为此,市农业农村局从5月初牵头起草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若干措施文件稿。期间,到有关涉农区开展了工作调研,梳理了增城、番禺等地经验,并征求了7个涉农区和市直33个单位的意见,共收到10条具体修改意见,均采纳或基本采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若干措施》共提出十二条措施,主要内容:一是强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二是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三是积极推行承包土地委托流转,四是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五是探索“土地银行”模式。六是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七是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全覆盖,八是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九是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用地支持,十是强化涉农项目倾斜支持,十一是健全承包土地连片流转财政引导激励机制,十二是完善承包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

  其中,第一和第二条强调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前提和基础,明确要强化农村承包土地集体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流转供给方)的承包权。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条,总结推广各地创新流转方式的做法,明确要推行委托村级组织流转,深入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土地银行,探索建立农户承包权退出机制。第七条强调完善流转服务组织,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第八和第九条,从支持承包土地流转承接方(需求方)发展的角度,明确要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第十和第十一条,提出促进承包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明确要加强项目支持、实施适当的财政补助。第十二条,明确要完善承包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把推进服务承包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强调要加强统筹谋划、分类指导,加强风险防范。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尊重农民意愿。

  (二)坚持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进连片集中流转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流转方式。

  (三)坚持综合施策,从供需双方系统提出措施。

  (四)坚持与财力相配,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五)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广州实际和各区特色推进探索改革,不搞一刀切。

  (六)坚持规范管理和激励引导,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主要创新

  (一)积极引导集中流转,平台公开交易。引导鼓励农户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通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解决了家庭承包土地集中连片后对应的农户较多,减少与农户逐个签订合同数量,提高了流转效率;通过平台公开竞价交易,不仅实现了交易的公开透明,也提升了流转土地标的价格。

  (二)鼓励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开展股份合作,合作的形式可自行统一经营,也可采取出租、入股等经营模式。采取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股份合作的多种形式可以提高土地合作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流转,有利于提升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或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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