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 2020-08-01
  • 来源: 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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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2015年3月6日,市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穗府办〔2015〕9号),明确规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概算、预算评审工作。2018年8月10,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函〔2018〕12号),明确概算审批方式为建设单位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批复,财政部门不再进行概算评审,同时取消了施工图预算评审。根据2019年7月12日印发的《天河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天住建园发〔2019〕38号)的规定,我局随即启动制定《广州市天河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3号)

  三、主要内容及解读

  1、《评审办法》由5章36条组成,每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对财政投资评审的依据、适用范围、评审对象、评审主体、评审原则、评审内容等作了详细的说明。

  第二章:评审工作中区财政部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社会中介机构、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第三章:主要对项目送审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受理及评审、复核、确认的程序等内容做详细阐述。

  第四章:对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实施期限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处理。

  2、总的框架及内容参照《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3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调整相应内容。

  3、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评审办法》全面系统的对财政投资的评审的范围、评审内容、评审程序等都作了科学合理的规定,可操作性强。

  4、我局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前期对《评审办法》的制定性、合法性进行了调研论证、制度廉洁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该《评审办法》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与同位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冲突,对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财政部门不再受理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和施工图预算评审,但是纳入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装修、修缮工程,仍需向区财政部门报送项目预算评审。

  五、解读途径和时间

  解读途径:区政府门户网站;

  解读时间:经区政府审议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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