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阳节期间白云山登高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2020-10-23
  • 来源: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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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阳节期间白云山登高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政

  为确保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期间白云山登高活动的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广州市政府于2014年9月21通告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阳节期间白云山登高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穗府〔2014〕29号)(以下简称《通告》), 有效期至2019年10月8日。鉴于在2018年,通告依据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正、广州市机构改革对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名称和职能配置进行了个别调整,我市对《通告》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进行了相应修改后重新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重阳节是中国传统节日,广州市民素有重阳登高的民俗传统。每年重阳期间白云山风景区都会集中迎来大批的市民游客登高祈福,近年来白云山重阳时段(农历九月初八凌晨6时至九月初十凌晨4时)的进山人次都保持在十万人以上,对景区的安全管理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为确保广大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风景区良好的登高游览秩序,需要景区在重阳时段内就门票销售、游览区域开放、限制机动车进山行驶和多部门联系执法等事宜明确相关规定。

  本通告的制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风景区管理的基础性法规;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性法规;三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突发事件应对类法规;四是《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类法规。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十条,主要内容和2019年10月8日到期失效的重阳通告基本一致,主要对通告适用的重阳时间段、景区集体登山及年月卡办理、机动车辆管理、开放区域、禁止性行为及其处罚、安全救援程序以及通告有效期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相关规定内容严格依据上位法、密切联系风景区重阳工作实际,对市民游客登高活动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行为进行了清晰的规定,内容分类清晰、通俗易懂,确保通告在白云山群众重阳登高活动的安全组织和旅游秩序维护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文件修改更新的内容

  对比2019年10月8日到期失效的重阳通告,本通告有以下四个方面、五条内容作了更新修改。

  1、第三条关于依据广州市重阳群众登高活动的组织机构更名情况,删除了“广州市重阳节白云山群众登高活动安全工作指挥部”中的“白云山”表述;

  2、第六条关于对照现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若干禁止性行为的种类;

  3、第七条、第八条关于依据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名称和职能配置调整实际,修改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和删除具体法规依据名称;

  4、第十条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明确通告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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