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从化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的解读材料

  • 2021-01-27
  • 来源: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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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解读材料.mp3

  一、出台背景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的通知》(穗交运规字〔2020〕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制订并出台《广州市从化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

  二、财政补贴奖励对象有哪些?

  答:本办法补贴奖励对象为2019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首次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且在从化区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营运证的新能源公交车。

  三、财政补贴奖励有哪些方式?

  答:为保障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和平稳运行,加快推进公交电动化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分购置补贴、减排奖励和提前更新减排奖励三部分落实有关补贴奖励资金。

  (一)购置补贴

  本区新能源公交车购车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购置补贴。以从化区主要公交车型10~12米纯电动公交车为例,2019年1月1日起登记注册的,中央购置补贴标准18万元/台、地方购置补贴标准9万元/台。

  (二)减排奖励

  根据《新政策》将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的要求,“减排奖励”是从纯电动公交车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着手,并与年度行驶里程挂钩的一种“以奖代补”的补贴。参照国家有关年度运营里程的相关要求,年度单车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标准给予减排奖励;年度单车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年度减排奖励按相应比例扣减。同时因减排奖励资金总额较大,纯电动公交车更新时间集中,为解决短期内财政补贴资金紧张的问题,结合从化区公交车引导报废年限要求,通过分8年等额的方式给付减排奖励资金。减排奖励标准见下表:

车辆登记日期

车长类型

减排奖励金额(万元/台)

平均每年减排奖励金额(分8年,万元/台·年)

201911日起

车长>10

59

7.375

8米<车长≤ 10

42

5.25

6米<车长≤ 8

38

4.75

  (三)提前更新减排奖励

  “提前更新减排奖励”是从提前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对节能减排的更大贡献着手,考虑车辆提前报废损失,与提前更新时间挂钩的“以奖代补”的补贴。

  车辆提前更新减排奖励金额=(非纯电动公交车实际购置价格—已获得的购置补贴)/8年×剩余经营年限—车辆残值(或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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