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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政策》政策解读

  • 2020-02-18
  • 来源: 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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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政策》政策解读


《广州市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政策》(以下简称《稳商暖企八条》),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落实广州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相关内容,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中小微企业良好运转和健康发展,根据区领导指示,区商务投促局会同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水局、区税务局草拟了《广州市荔湾区加强疫情防控支持稳商暖企八条政策》。

  二、文件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为上级文件广州市《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穗府办规〔2020〕1号)文件相关内容。

  三、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通过保障扶持、金融纾困、援企稳岗、租金优惠、做大做强、创新奖励、服务提质、联动发展等八个方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中小微企业良好运转和健康发展。

  1. 物资保障。对疫情期间生产、销售或进口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企业,对疫情期间正常营业的重点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疫情期间向我区捐赠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或个人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以区政府名义公开表彰。

  2. 金融纾困。落实《广州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相关内容,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 援企稳岗。落实《广州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第五、六条,对区内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缓缴的支持,并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支持,并对企业新招员工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区内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并按照介绍员工数进行奖励。

  4. 租金优惠。落实《广州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第八条。对租用区国有物业的中小企业给予免租2月补贴。其他物业按照广州市相关政策执行。鼓励区内园区对入驻企业减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倡议经济联社、经济社等集体经营性物业对承租的入驻企业减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5. 做大做强。全力保障并激励重点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实施企业“保增长”奖励措施。对2020年上半年实现同比增速5%以上的重点企业,按阶梯给予10万到30万元奖励。

  6. 创新奖励。对区内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按照前资助方式给予100%配套奖励。

  7. 服务提质。落实《广州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第十一、十二条。税务部门通过申请困难减免、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费问题,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切实缓解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海关落实上级精神,建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关机制,全力扶持并协调企业复工复产的进口原料、设备、生活必需品在口岸海关的快速通关、快速检疫,确保“零延时”通关。

  8. 联动发展。鼓励区内企业互相采购生产生活物资、“抱团取暖”,支持企业互相采购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活必需品,给予企业一定采购额度的资金补贴,既协助企业之间互帮互助,也利于促进企业之间联动发展。

  9.文件实施具体说明。享受本措施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我区其他政策。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响应结束。措施有效期满后视情况另行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我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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