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1-07-19
  • 来源: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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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告》的解读

  一、《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国务院和文化部先后制订和出台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划和文件。近年来我省也制订了《广东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的通知》(穗改委发〔2019〕8号)等政策。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经广泛调查研究、多次专家论证、起草制定本文件。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文件着眼推动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从供给侧、需求侧两端发力,提出了36项主要措施,以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将文化和旅游产业打造成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推进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努力打造具有独特魅力、创新实力和发展动力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36项主要措施,从三大方面进行部署,提出了一系列产业发展意见和工作举措:

  一是从供给侧改革出发,提出培育新兴业态,促进“大文旅”融合,做强装备制造业,加强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市场主体等措施;

  二是从需求侧改革出发,提出了提升文化和旅游特色品牌、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大湾区共建共享、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等措施;

  三是从优化文旅产业发展环境出发,提出了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用地政策、加强金融和人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

  三、《若干措施》的亮点有哪些?

  答:文件在资金保障和文化和旅游产业用地、收益、价格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前瞻性、首创性、突破性政策。

  (一)提出“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财政投入文旅产业稳定增长的运行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文旅新业态、重大文旅产业项目、重大文旅平台等产业发展。

  (二)提出“对入围省、市重点项目的旅游业用地(包含高端酒店项目),给予土地储备、农转用指标、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优先支持”。这项政策,将原旅游业用地优惠的范围扩大到高端酒店,做了较大突破。

  (三)提出“重点文化产业用地的出让起始价格,按照相应地段实际用途和市场评估地价综合拟定”。这项政策,不仅将原旅游局制定的旅游业用地出让起始价格的政策也用于文化产业用地,还将评估价格由原来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拟定”修改为“按照相应地段实际用途和市场评估地价综合拟定”,新的政策实施后,部分文化产业用地价格可能还会低于50%,更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

  (四)提出“支持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文化创意场所,落实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此项政策,有5年的过渡期,本文件实施后不再有5年的期限限制。

  (五)提出“对原属划拨用地用于建设文化创意场所的,继续保留划拨用地用途,不征收相关土地收益”。这项政策是我们借鉴杭州市经验,也得到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等主管部门同意,能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六)提出“对历史建筑合理利用为文化创意场所的,按照我市关于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享受相应政策支持”。经与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对历史建筑合理利用为文化创意场所的,明确享用《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的多项政策便利和优惠。

  (七)提出“支持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公共文化设施”。这项政策,为今后我市公共文化设施供给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空间。

  (八)提出“社会投资建设非营利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由属地区政府出具非营利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意见书,对其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经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并由所在区主管部门监督保证其非营利性质”。这项政策,打通了社会投资建设非营利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的政策障碍,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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