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南沙区关于《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 2021-07-26
  • 来源: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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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南沙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不折不扣落实市政策基础上,南沙编制出台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减税降费、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减轻企业租金负担、稳定企业用工、深化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加大对城市商业综合体入驻企业及保供零售企业帮扶力度、推动文化旅游业复苏、推动交通物流行业加快恢复、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等10条,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纾困“及时雨”:为企业“解渴”

  受疫情的影响,南沙不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了一些特定困难,资金问题首当其冲。

  针对企业融资,南沙将允许小微企业申请延期还本付息、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补贴,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企业实施延长期限、降低费率、免收罚息等金融帮扶措施,鼓励保险机构捐赠保险保障等,为企业及时“解渴”。

  针对企业用工,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南沙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针对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事宜,南沙将用足用好“信易贷”等平台,归集“抗疫贷”“复工复产贷”等金融信贷产品,开发上线“餐饮信易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减负“解压器”:缓解税费、社保缴费和租金压力

  对于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税费、社保、租金压力,南沙积极出台相关举措,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轻税费、社保、租金等方面负担。

  税费方面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期限可申请延期;对纳税人在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或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房产、土地可申请免征2021年6月至7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

  社保方面,落实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对区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单位、个人,未能按时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租金方面,对承租区属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的企业给予租金减免,位于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减免2个月租金,位于区内其他区域的减免1个月租金;对封闭封控防控管理区域内承租国有水域的养殖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引导支持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开展租金减免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封控区、封闭区内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关停的农贸市场,给予关停期间减免租金总额100%、最高20万元的补贴。

  定向“雪中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

  在疫情影响下,南沙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受到冲击,对此,南沙也出台相关政策,帮扶这些企业渡难关。

  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减免租户租金的,给予综合体经营企业最高50万元的补贴;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农产品和生活物资等应急生活物资保供应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支持发放文旅体消费券,对文旅体经营场所给予补贴;给予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最高20万元的奖励。

  弥补区内或区属跨区公交线路因疫情影响客流下降产生的经营性亏损,减轻公交企业经营压力。对注册在南沙的外贸出口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外贸出口重箱量补贴。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对经营主体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对2021年新获评为农业龙头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安排2000万元财政资金加快省级渔业产业园建设。

  惠企发展十条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区内其他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

  接下来,南沙区将抓好《若干措施》的兑现落实,让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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