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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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17
  • 来源: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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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缆、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本次抽检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标准规定电源软线不应轻于以下规格:普通聚氯乙烯护套GB5023.1的53号线,器具质量超过3kg。有一些净化器产品质量在3kg以上,但使用了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GB5023.1的52号线)。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可能不理解标准要求,误以为只要符合电流要求就行。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1)看标识。消费者选购时应查看空气净化器上的标识,产品上应标明企业名称、规格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值、电源性质符号及相关警示语等;

  (2)选品牌。建议消费者在大型商场、超市购买知名品牌且具有相应质量保证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同时购买时一定要认准相应品牌的商标。由于正规和大型的厂家的空气净化器出厂有比较严格的出厂检验,比如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合格的开关部件的材料需经过相应温度的灼热丝试验以验证开关材料的耐燃性能,即便便宜产品的外型能做到一样,但是关乎安全的材料质量不过关也会严重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附件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广州澳兰斯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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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400FK04C/220V-240V 50W 50/60Hz

2017-11-24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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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州市松之纯电器有限公司

负离子空气净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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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180G-S00(SZC-700)/50W   220V 50Hz

2018-1-20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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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器

雅慕

KJ165F-A200/40W   220V50Hz

2017-12-27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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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广州市欣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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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102/4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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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5

广州靖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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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1188/220V 50Hz 45W

2018-1-25

不合格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6

广州市健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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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8000A/220V 50Hz

2018-1-26

不合格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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