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护目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听全文
  • 2020-07-27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分享到
  • -

  1 、抽样方法

  护目镜样品分别按眼镜、眼罩和面罩三种类型抽取。

  在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按相同生产厂、相同规格型号的护目镜类别随机抽取。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0副,其中5副作为检验样品,5副作为备用样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材 料

GB 14866-2006

目测



2

结 构

GB 14866-2006

目测



3

头 箍

GB 14866-2006

测量



4

镜片规格

GB 14866-2006

测量



5

镜片外观质量

GB 14866-2006

目测



6

屈光度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7

棱镜度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8

可见光透射比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9

抗冲击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0

耐热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1

耐腐蚀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2

有机镜片表面耐磨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3

防高速粒子冲击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4

熔融金属和炽热固体

防护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5

化学雾滴防护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6

粉尘防护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7

刺激性气体防护性能

GB 14866-2006

GB 14866-2006



18

标志

GB 14866-2006

目测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1.护目镜的材料性能(表3中的序号8~17)分别检测一副,当所抽样品的镜片材料不同时,应分别检测。其他项目按抽样数检验。

2.只有当抽查的样品明示具有防护高速粒子冲击性能、熔融金属和炽热固体防护性能、化学雾滴防护性能、粉尘防护性能、刺激性气体防护性能时才对序号13-17项目进行检测。

3.标志项目包括: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执行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 14866-200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