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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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8
  •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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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江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今年12月5日,温国辉市长主持召开我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汇报,并对今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作了部署。

一、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共审计了73个项目,重点对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三大攻坚战”专项资金、区级财政决算和26个镇(街)财政收支、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5户市属非上市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等进行了审计。共涉及72个单位,查出违规及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4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30.75亿元。

二、有关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373个问题,其中358个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占全部问题的95.98%;已上缴财政金额0.65亿元,通过调账或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0.44亿元,审计挽回(避免)损失180万元;但目前仍有10个单位的1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占全部问题的4.02%。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7个,涉及金额1388410万元,已全部整改。主要问题是:未按规定核算“股权投资”、增大代编预算规模、预算编制调整幅度过大、未对预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数进行细化、新增项目支出执行率低、项目呈现“小、散”状况等。

所涉及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整改:梳理财政历年对国有企业的投入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处理有关股权投资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今后将不再代编前置审批用地项目前期投入补偿项目;积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四挂钩一通报”支出执行监管机制,强化动态跟踪;对“小、散”的转移支付项目予以撤销,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114个,涉及金额35816万元,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及支出不够严格、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或未公开招租、内部管理制度不到位等。已完成整改108个,完成率94.74%,涉及金额20633万元。

所涉及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财经法规、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资产清查、规范会计核算、评估房产、收回资产、上缴收入、补办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6个,涉及金额15183万元,涉及单位3个。主要问题是:国有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未清理往来款及提前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存量公房清理的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理顺、存量公房清理工作涉及其他部门,程序较为复杂,时间流程较长;因村换届改选及捆绑历史等问题影响工作进度;处于诉讼阶段、往来款挂账情况复杂,需要时间核对等。

所涉及的单位下一步将通过加快申请无偿调拨手续、接收调拨资产、完善产权登记工作、补签协议、开展征收补偿工作、启动法律程序等措施进行整改。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31个,涉及金额28353万元,主要问题是:我市金融机构、社保基金管理不够规范;扶贫政策落实项目管理不完善,资金使用不合规;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管理与监督不到位等。已完成整改27个,完成率87.1%,涉及金额28353万元。

所涉及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整改:办理退费手续,发出整改通知书,完善系统信息管理;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启动问责程序;收回资金,上缴财政;制定计划,停产关闭或搬迁小散乱企业,建立城镇供水水质监测共享机制,设置受理窗口,制定办证指南,完善总体规划等。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4个,涉及单位2个。主要问题是:未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生态水城建设任务、水环境质量考核任务、森林防火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任务和部分森林公园的规划及建设任务等。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河涌水质改善是一个长期整治的过程;上级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规划和建设的森林公园较多,规划上报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环节,所需时间较长。

所涉及的单位下一步将通过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完善总体规划、尽快完成概算评审、开展施工招标工作等方式进行整改。

(四)下级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个区财政决算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26个,涉及金额282089万元,已全部整改。主要问题是: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预算调整幅度大;项目执行率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及资金使用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合规等。

2个区通过完善财政支出进度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减低代编预算的规模、严控资金规模、及时清理结余资金、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等方式进行整改。

2.镇(街)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116个,涉及金额256256万元。主要问题是: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报批、公开招租;未实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及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审计发现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资产未登记入账、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租金未及时收到等。已完成整改112个,完成率96.55%,涉及金额251398万元。

所涉及的镇(街)通过完善和修订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严控“三公”经费开支,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固定资产核算有关办法,落实追究责任,上缴、归还财政资金,解除合同,开展清产核资,停止违规经营,补缴税费等方式进行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4个,涉及单位4个。主要问题是:重复签订房产拆迁补偿协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未登记入账等。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是:结余资金未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拆迁工程未结算,部分资料已被执纪、执法部门调阅,因涉及上级审批,时间较难确定,正在聘请事务所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等。

所涉及的单位下一步将通过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核查工作、加快中介机构评审进度等方式进行整改。

(五)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4个,已全部整改。主要问题是:未将应列入部门权责清单的事项列入权力清单;应委托下放的部分事项未下放至各区;未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未向社会公开“减证便民”相关改革事项等。

所涉及的单位通过加强事项梳理和规范、对事项进行调整、纳入省级通用目录管理;部署事权下放工作、组织举办业务工作培训、督导各区做好事权承接工作;落实报监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制定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简证便民”相关改革事项等方式进行整改。

(六)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36个,涉及金额39459万元,已全部整改。主要问题是: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工程进度款及造价控制不准确、财务核算不合规等。

所涉及的单位通过建立送审资料初审机制,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实行先评审、后决策,据实计列相关费用,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的考核,制定《广州市红十字会募捐箱协议书》,完善各类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方式进行整改。

(七)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要求整改的问题有39个,涉及金额291196万元,已完成整改38个,完成率97.44%,涉及金额273903万元。主要问题是:会计信息不真实、经营管理不到位、违规转包、物业未经公开招租、资产账实不符、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等。

所涉及的企业通过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措施、调整有关会计账务、开展股权清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清理往来账、完善招标管理办法等方式进行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个,涉及金额17221.43万元,涉及的单位1个。主要问题是:债务本息资金结余存在差异。未整改完成的原因是:与债权方未能确认计算本息依据。

所涉及的单位下一步通过尽快与债权方确定计算原则作账务处理方式进行整改。

(八)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情况。

审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8起。截至2018年9月底,其中4起已按规定作出处理。其余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已安排专人跟进,或正在核查中。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法治意识不强,逾期完成审计整改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部分单位整改工作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的问题。

四、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学习,提高执行整改工作的法制观;三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督查,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18被审计单位整改公告网址清单.xls

附件2: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审计整改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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