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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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1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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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4月,市审计局对我办(部门)2019年的预算编制、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情况等模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穗审秘报【2020】52号)。审计报告指出,我办本级有两笔租车费用,共计0.26万元在“其他交通费”核算,未按规定在“公务接待费”核算。我办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送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办高度重视,指定由办综合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并积极与市审计局就有关情况进行沟通,举一反三查找可能存在的类似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措施和有关情况。一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我办根据市财政局《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穗财编〔2015〕192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粤办发〔2014〕1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开支规定》,并向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印发,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从制度上规范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我办2020年11月印发了财务制度汇编,组织部门所属各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单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避免再出现未按规定核算“三公”经费的情况;三是完成“三公”经费等行政性经费开支的自查自纠工作。为加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行政性经费的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办布置了办属各单位对2018-2019年度“三公”等行政性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组织自查,我办各单位除了穗审秘报〔2020〕52号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专此报告。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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