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房屋拆迁延期公告(穗房延拆字〔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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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8
  • 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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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6年8月2日核发拆许字〔2006〕第2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6〕22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现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0〕第1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铁五号线区庄站监控中心用地(地下铁道站场用地)。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越秀区环市东路435号1至3幢、433号、431号、431号2至5层、431号之一至之四、429号、429号之一至之五,犀牛北街23号、24号,犀牛路北街55号。
  三、拆迁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越秀区重点项目拆迁办公室。
  五、拆迁期限: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2日止。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东华南路牛乳基2号502室
  联 系 人:邹韬
  联系电话:37668959
  拆迁人员名单:温畯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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