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芊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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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5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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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芊芊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1年2月1日对你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你单位2019年度代理的“番禺区控规管理事项技术审查(2019年)”(项目编号:GZQQT20190621PY1160)等五个项目。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未保留每位评委的有效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和技术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与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作为最终综合得分,未保留每位评委有效评分,涉及“城维计划-广州市地面沉降及岩溶地面塌陷调查评价及规划应对策略”(项目编号:GZQQT20181213YR1118,以下简称“评价及规划应对策略”)、“城维计划-城乡规划勘察-广州市城乡规划用地工程地质勘察与地质环境质量评价”(项目编号:GZQQT20181227DK1121以下简称“地质勘察与地质环境质量评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城市规划地下空间设施普查及测绘工作经费-普查及测绘”(项目编号:GZQQT20190103CG1123,以下简称“普查及测绘”)和“增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前期工作与技术服务”(项目编号:GZQQT20180930ZC1110 ,以下简称“增城区前期工作与技术服务”)等四个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二、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评价及规划应对策略”项目、“地质勘察与地质环境质量评价”项目、“普查及测绘”项目和“增城区前期工作与技术服务”项目等四个项目,未按规定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结合上述项目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今后,你单位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的专业化水平。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财政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电话:8317003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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