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越秀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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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5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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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CZ2020-2155

  二、项目名称:市本级土地出让配建政府性房源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11号

  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133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被投诉人2广州市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本级土地出让配建政府性房源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0-2155)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使投诉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事项,于2021年4月13日向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于2021年4月21日组织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并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的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5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驳回投诉的决定。投诉人要求对本项目废标并重新招标,本机关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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