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万科幸福悦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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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8
  •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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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启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科幸福悦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的申请材料收悉。经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万科幸福悦花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3.12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3.18元。你公司须以此核定标准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和此核定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请按照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在售楼过程中,请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须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四、住宅小区自有产权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每月每车位不高于150元的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与车位产权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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