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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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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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切实减轻终端用户负担,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8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此次重点整治工作时间是8月5日到11月20日。范围是各类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重点是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基站等领域的转供电主体。检查时限是2019年1月1日以来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 检查重点包括:(一)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9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3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91号)等一系列电价降价政策文件,不按规定退还多收电费的行为;(二)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在转供电环节加收电价及电费的行为;(三)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规定,超标准收取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的行为;(四)转供电安装改造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五)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六)其他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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