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各项措施精准发力援企稳岗促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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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30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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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州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冲击,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抓紧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扶持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细化政策措施,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出台广州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48条措施和支持中小微企业15条措施,细化政策措施指引43项。推出鼓励、引导个人业主“减免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落实措施。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今年2月份至2020年底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今年2至6月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落实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提高到100%返还,并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享受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原是不高于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15%)、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总数20%积极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继续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按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核定;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我市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底,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50%。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政策,通过减半征收、缓缴、继续降费等多重举措,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就医待遇。

  二是实行分档减缴,助力复工复产。按规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免征部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采用两部制电价的企业采取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的价格政策;对除高耗能行业外的企业2月至6月用电价格按95%结算。快速实现对全市18410表户的大工业用户优惠政策宣传,简化各项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的申请流程,累计为企业减负约9.67亿元。将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优惠对象实施范围从个体工商户扩大至全市非居民用户;对不能足额缴纳用水费用的非居民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将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进一步下调20%,豁免外贸企业因疫情受阻产生的堆存费用,酌情减免因疫情影响导致空箱调运、整船换装等的港口作业包干费。

  三是加强预算管理,促进收支平衡。随着减税不断发力,政府税收收入下降明显, 今年1-5月广州市减税降费总额368亿元。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现收支平衡,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出三轮厉行节约、压减支出预算方案:第一轮对部门项目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等进行综合压减;第二轮对各部门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再分别压减;第三轮对无法正常实施的、工作量调减的、工程进度延后的、可转由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及时调整,腾出资金用于足额保障国家和省定的“三保”支出和市政府出台的暖企扶持措施及后续疫情防控资金所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和财政困难地区托底能力。今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预算达543亿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增长13.4%,确保各区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正常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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