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8年第7号

  • 听全文
  • 2018-11-02
  • 来源:市旅游局
  • 分享到
  • -

​  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穗旅罚字〔2018〕第7号

广州市康城旅行社有限公司

 

李金英

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未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责令改正,罚款四万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4条。

2018年

10月31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