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8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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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21
  •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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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日期

穗旅罚字〔2018〕第10号

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谭志斌

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责令改正,罚款四万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4条。

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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