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公告2018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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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21
  •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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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旅游法》,以下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案号

被处罚人

单位及职务

违规

内容

处罚情况

处罚依据

处罚作出  日期

穗旅罚字〔2018〕 第12号

吴海明

广州短驴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导游全程陪同

罚款二千一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第18条。

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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