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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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3
  • 来源:公共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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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实现《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下称《条例》)和《广州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2015一2020)》(下称《规划》)目标,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按照《条例》和《规划》的总体目标与规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工作导向,以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强化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在已有改革和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引导,全面落实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体系化的发展要求,着力解决公共图书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围绕广州市“图书馆之城”建设目标,按照设施齐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服务高效、普遍均等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统筹、逐步推进的方针,建设以广州图书馆为中心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等为专业性分馆,各区图书馆为区域总馆,镇、街道图书馆为分馆,村(社区)图书馆(室)、流动图书车等为基层服务点,实体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并重、与省级公共图书馆等密切协作的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公共图书馆每千人建筑面积47.5平方米目标的实现,推进各级公共图书馆均衡、可持续发展,较好地满足公众对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的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争取至2020年,全市实现约每8万常住人口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分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人均拥有量3册(件)、年人均入藏纸质信息资源0.2册(件)的目标。

(三)具体任务。

1.落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市、区政府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牢牢把握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公益性质,建立并完善财政投入、馆舍建设、人力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长效工作机制。

2.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各图书馆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管理运营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服务体系的效率和活力。到2020年,全市人均利用数字信息资源量达到4.5篇(册)次;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注册读者率达常住人口的30%、人均外借纸质信息资源量达到2.3册(件)、人均访问图书馆次数达到1.8次、参加图书馆活动人次达到常住人口的50%,市、区图书馆按2:3的比例分配效能提升任务。

3.实现联合采购,统一编目。全市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实现联合采购并统一编目,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中心馆加强对全市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采购统筹和指导,区域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统一采购和配置,保障镇、街道分馆的馆藏建设和定期更新。

4.实现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全覆盖。重点建设镇、街道分馆。2018年实现镇、街道分馆全部纳入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图书馆服务体系。2020年实现所有镇、街道分馆面积和设备达标。

5.实现数字图书馆服务全覆盖。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数字化服务方式和内容,实施广州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图书馆系统的交流与合作,强化公共图书馆系统与高校图书馆系统的共建共享,提升数字服务覆盖率,满足公众数字化信息需求。

6.实现统一标准化服务。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实行基本借阅免押金注册,实现一卡通借通还、统一借阅规则。

7.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在“广州读书月”、“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期间联动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区域总馆统筹开展本区域内各项阅读推广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一)加强市级图书馆建设。

广州图书馆作为全市公共图书馆的中心馆,协助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保持纸质信息资源年新增藏量,加大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力度,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配备充分的现代技术装备等方式,将中心馆建设成为“以人为中心、一流的国际大都市图书馆”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文化地标。通过与街镇、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按统一标准设立直属综合性分馆或者专业性分馆,建设示范性总分馆体系。通过图书馆联盟等方式,加强广州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与学校、科学与专业图书馆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构建起完善的馆际互借、文献传递与联合参考咨询网络。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图书馆在数字资源等领域的共建共享。

加强政府保障力度,增加人力资源投入,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成全市未成年人阅读推广的旗舰馆。实现与全市服务体系一体化整合,统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图书馆服务,使其成为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作为全市未成年人服务专业引领者的作用,推进与中小学图书馆、社会机构和各区域总分馆等合作,通过分馆、服务点和流动图书车等多种方式推进未成年人阅读服务,建立未成年人服务联盟。

加快推进广州科技图书馆建设进程,将其打造成为兼具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双重功能的国际性科技、经济文献中心,为广州市民提供一个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图书资源,藏、借、阅、咨一体化的公众共享空间,重点为区域科技、经济、创新及社会发展服务。

建设目标:到2020年,市级公共图书馆每千人建筑面积达到10平方米、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人均拥有量达到1册(件)以上、按照服务的常住人口每一万五千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2018年,广州科技图书馆完成立项,2020年建成并对外开放。(牵头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市代建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天河区政府)

(二)加强区域总馆建设。

区域总馆是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负责所属分馆的统一管理,区域文献信息资源的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物流配备,本馆和所属分馆工作人员的统筹调配等职责。各区政府应当根据《条例》规定和“图书馆之城”的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加大保障力度,加强馆舍建设,提升纸质信息资源的配置和调配能力,建设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配备充分的现代技术装备,构建完备的区域通借通还服务网络等方式,把区域总馆做大做强,为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

建设目标:各区应统一编制区域总馆和镇、街道分馆专项布点规划。到2020年,各区公共图书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人均拥有量合计达到2册(件)以上、年人均入藏纸质信息资源合计达到0.14册(件)以上,达到服务的常住人口每一万人至一万五千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逐步实现各区区域总馆和镇、街道分馆每千人建筑面积合计达到37.5平方米目标。区级图书馆按照服务常住人口每一万人至一万五千人的标准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南沙区图书馆新馆建成并对外开放;荔湾区和天河区完成新馆规划、立项。2019年,海珠区完成新馆建设并对外开放,白云区江高馆、越秀区少儿馆完成改建并对外开放。2020年,天河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和番禺区完成新馆建设并对外开放。(牵头单位:各相关区政府)

(三)加快镇、街道分馆建设。

镇、街道分馆建设是广州市实现“图书馆之城”建设目标、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关键。以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域总馆、镇、街道等重要主体作用,在建设上鼓励基于各镇、街道情况实施“一街一策”,积极整合文化、教育与民政等领域已有设施、资源,多路径解决分馆馆舍、人力等问题;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强调服务效能的基本导向作用,实质性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1.建设目标:2018年,除省、市、区公共图书馆所在地的镇、街道以外,其他镇、街道分馆实现全覆盖,全部纳入公共图书通借通还服务网络,30%的镇、街道分馆达到《规划》要求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2019年,各区70%的镇、街道分馆达到《规划》要求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2020年,100%的镇、街道分馆达到《规划》要求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建设标准:依照《条例》《规划》的规定,镇、街道分馆建设标准为:在常住人口达到十万以上的镇设立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阅览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分馆,其中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少于3万册(件)(藏书空间不少于6万册(件))、报刊不少于200种;在街道和常住人口少于十万的镇设立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阅览室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分馆,其中馆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少于1.5万册(件)(藏书空间不少于3万册(件))、报刊不少于100种。镇、街道分馆少年儿童阅览区域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馆借阅服务区域面积的20%;年均新增入藏纸质信息资源不得少于2000册(件);公共图书馆计算机总数量应当不少于12台(用户使用计算机数量应当不少于10台);互联网接口带宽独占应当不低于10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周末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镇、街道分馆应当提供文献信息资源的阅览、外借、查询、参考咨询等服务;充分利用场地、设施等资源,开展培训、讲座、展览、阅读活动等服务;结合区域优势和当地居民需求,开展针对性的特色服务,满足公众多样化信息需求。

3.建设方式: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全面推进镇、街道分馆建设。除省、市、区公共图书馆所在地的镇、街道以外,其他镇、街道范围内均设立分馆,鼓励在大型社区与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分馆。在具体建设方式上:(1)有条件的镇、街道,尤其是中心镇和新城区的街道,通过新建或者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规模较大的镇、街道公共图书馆。新建社区的公建配套设施需保障和预留图书馆(室)用房;(2)土地和空间资源比较紧张的镇、街道,尤其是中心城区的镇、街道,推行图书馆、文化馆(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整合发展、共享发展、共赢发展,对文化馆(站)进行专业化改造,强化公共图书馆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3)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利用其他现有建筑改造等方式建设公共图书馆馆舍;(4)中心城区辖区面积少于1平方公里且常住人口少于3万的街道可与临近1条街道合作建设街道分馆;(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统一管理、统一配置资源,实行统一服务标准。采用社会力量合作建设方式的,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年,以保障稳定服务。

(四)推进基层服务网点建设。

区政府应当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图书室或者服务网点建设,在学校、企业、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图书室或者服务网点。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应当进一步加强流动图书馆服务,提高流动图书馆的服务效益。鼓励各级图书馆与社会力量合作,探索建立服务点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委)

(五)完善广州数字图书馆建设。

继续实施“广州数字图书馆”门户服务项目,实现全市数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心馆负责采购通用信息资源库、建立“广州数字图书馆”门户,设立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集成各成员馆数字信息资源与服务,向用户提供统一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实现统一检索、身份认证、资源调度、订阅推送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各专业性分馆、区域总馆不应重复购置中心馆已购置并开放使用的数字信息资源,自行购置和建设的数字信息资源库应当在“广州数字图书馆”门户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区图书馆)

(六)健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1.管理体制:中心馆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区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北部山区镇图书馆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现代物流业提供“送书上门”服务;制定和实施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统筹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牵头组织、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联合采购工作;推动全市公共图书馆实行统一标志;建设全市公共图书馆信息统计与发布平台;每季度组织召开广州市公共图书馆馆长联席会议,协商解决总分馆制建设业务问题等。

区域总馆负责本馆和所属分馆文献信息资源的统一采购、编目和物流配送、工作人员的统筹调配;建设具有本区域特色内容的数字信息资源;指导和协调各分馆读者服务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总分馆联动开展阅读活动,形成特色品牌服务项目;确保每个分馆每月组织开展2次以上阅读活动。

镇、街道分馆负责基本读者服务工作,同时结合所在镇、街道特色与居民需求,形成1-2个长期服务项目,鼓励实现“一街一品牌”。

2.运行机制:(1)镇、街道分馆与中心馆、区域总馆实现统一服务,一卡通借通还。(2)镇、街道分馆提供与区域总馆统一的数字信息资源服务,纸质信息资源由区域总馆按照年人均入藏0.07册(件)的标准统一配置,至少每2个月更换1次,每次不少于1000册(件)。(3)分馆建设遵循硬件设施统一标识、软件配置统一管理、服务内容统一规范的原则,努力打造示范性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4)各图书馆根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规范与指标进行相应的软硬件建设。(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城管委)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总分馆制的建设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每年四月“广州读书月”期间组织召开由分管市领导主持的“图书馆之城”建设年度会议。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定期召开会议,统一协调解决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市区两级局长联席会议,各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中心馆、专业性分馆与各区域总馆负责人参加,研究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具体问题。(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各区政府)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作为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

1.市财政对基础较差的区给予适当补助。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对部分基础较差的区,每年按照新建或改造一个达标的镇、街道分馆一次性补助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财政支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委宣传部对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白云、花都、从化和增城等区图书馆事业发展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2.各区政府要保障镇(街)分馆的馆舍(含设施设备)建设与运行。支持区域总馆通过增加工作人员配备、用足已定编制、招聘雇员或者临聘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区域总分馆体系人力资源投入,负责文献信息资源采购、编目和配送费用。一是根据《条例》和《规划》相关规定,对镇、街道分馆的新建和改造给予资金保障。二是每建成一个镇、街道分馆,由区政府增加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区域总馆向其派驻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分馆的业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派驻人员由区域总馆统一管理,实施统一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专人专职。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的镇、街道分馆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配备工作人员。镇、街道分馆建在文化站内的,区域总馆派驻人员同时接受文化站的日常管理。除区域总馆下派工作人员外,镇、街道根据镇、街道分馆的规模及实际需要配备人力资源并承担相应的支出,保证专岗专用。三是按照本区域每年人均入藏纸质信息资源不低于0.14册(件)的标准安排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由区域总馆专项用于总分馆文献信息资源的统一采购和配置。四是区政府组织区财政或者镇、街道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分馆正常运行,统筹馆舍日常运行费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场地、人员等要素,参与建设公共图书馆(分馆);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的公共图书馆(分馆)应当纳入全市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实现统一规则和统一服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各区可结合本区情况对社会力量出资建设的图书馆分馆在房屋和土地使用、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图书馆在保障学生权益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鼓励图书馆与实体书店合作开展阅读服务。(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委,各区委宣传部)

4.建立公共图书馆发展社会基金。发起设立公共图书馆发展社会基金。市政府投入启动资金,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的基础平台。公共图书馆发展社会基金成立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其具体管理制度和长期运作机制,履行图书馆基金会的公益职责。(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三)完善机构与人力资源保障机制。

机构与人力资源是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发展的核心支撑,各级政府应当通过政策与财政上的支持解决相应的保障问题,研究制订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投入保障专项政策。

1.完善机构设置。各区政府设立独立建制的区图书馆,保障各区图书馆按照法定程序完善并履行区域总馆职责,推动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均衡、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2.配备工作人员。以事业编制人员为基础,图书馆临聘人员、政府雇员为辅建设图书馆核心队伍,配套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队伍。各区在国家现行政策之下保障区域内图书馆人员力量,区域总分馆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低于工作人员总数30%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政府雇员、临聘人员数量按照工作人员总数的25%以内核定,其他工作人员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各区政府保障区域总馆使用已核定人员编制且不被占用。镇、街道分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部分通过镇、街道本地配套的形式解决。建立常态化志愿者服务机制,鼓励志愿者参与公共图书馆的日常运行和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3.完善人才提升制度。规范业务培训,形成固定的、面向不同层次人才的定期培训制度。由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投入,每年委托地方重点高校举办1次高级人才研修班,培养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骨干人才;委托地方重点高校与广州市图书馆学会合作建立新入职人员培训机制,每年为全市公共图书馆新入职人员提供专业化培训。中心馆每年为图书馆从业人员提供不少于42学时的专业继续教育课程;区域总馆负责镇、街道图书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12学时的培训课程。鼓励和支持各种用人形式的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职称申报。(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区图书馆)

4.建立人才交流制度。支持和鼓励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与各区图书馆通过互相选派工作人员进行挂职锻炼及学习培训,形成双向交流的培训机制。(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区图书馆)

(四)建立绩效考核与信息公开制度。

市政府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作为衡量各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区政府将镇、街道分馆建设和管理运营情况纳入镇、街道绩效考核指标。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公共图书馆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被评估对象年度考核的依据。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将各区贯彻落实总分馆制建设情况进行排名、向各区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广州图书馆、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区图书馆)

市与各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的总分馆体系信息公开制度,督促中心馆、各区域总馆以及分馆向社会公布“图书馆之城”建设的各种信息。中心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报告、信息季报,建立统一实时的信息采集与公布平台;区域总馆负责区域内总馆与各分馆的数据收集和编撰工作,并在广州数字图书馆网站上进行公开。各图书馆对数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负责。(牵头单位:广州图书馆;配合单位: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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