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领先!三年后广东低碳水平将居于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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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7
  •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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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显示,到2020年,广东低碳发展水平居于先进行列,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20.5%以上。

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下达广东“十三五”期间20.5%或以上的碳强度降幅,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七省(市)的目标并列全国最高。此外,国家提出全国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规划》提出,支持珠三角城市、省内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峰,推动部分重化工业碳排放率先达峰。这意味着广东部分地区可能比全国早1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规划》还从打造低碳产业体系、建设低碳能源体系、加强碳汇建设、控制工业领域和交通领域排放、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等方面部署了实施措施。

2020年天然气利用规模翻一番

节能与降碳息息相关。根据《规划》,广东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对新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最严格的节能审查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扩张。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

对此,广东将建设一批低碳能源体系重点项目。如阳江核电、台山核电站一期、汕尾陆丰核电一期、惠州核电一期等工程,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实现天然气利用规模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约300亿立方米。建设风电约800万千瓦,建设太阳能发电约600万千瓦。

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规划》提出,要提升交通运输能源效率。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落后船舶等,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大中型高档客车、与航道技术标准相适应的大型标准化船舶,提升运输装备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此外,广东将推进公交城市建设,通过加快主要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实现珠三角城市群1小时通达,并加快粤西轨道交通建设。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提高公交系统的准时性,实行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加快绿道网络建设,优化居民步行环境,建立和完善“共享单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自行车在短途出行以及公共交通的始末端交通方面的作用,形成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到2020年实现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出行比例超过60%,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平均分担率(指选择公共交通占总出行量的平均比率)达23%。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大力推广应用包括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机动车在内的新能源车。继续实行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对小排量低耗能低排放汽车实施补贴金制度,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25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累计超20万辆,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75%,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过85%。

打造绿色生态资源综合交易平台

在多年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广东在“十三五”将继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包括完善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机制,做好试点配额发放和履约工作,确保试点市场平稳过渡到全国市场。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充分发挥省级PHCER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补充作用。

全国碳市场或于年底前启动。广东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积极协助国家建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报告核查系统、交易系统等平台,配合国家开展全国碳市场配额预分配工作。

根据《规划》,我省将支持碳排放权交易所探索开展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新能源汽车配额、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打造绿色生态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加快研究设立以碳排放权、CCER为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加强碳汇建设方面,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珠三角九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建成各类湿地公园280个,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2%。

加快省级低碳试点建设

《规划》提出,要加快省级低碳试点建设。总结推广首批省级低碳城市(县)、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经验,逐步扩大省级低碳试点范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市、县(区),高标准建设一批低碳园区,结合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打造一批低碳社区,鼓励商店、酒店、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到2020年,逐步形成各具特色、不同层次的低碳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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