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 听全文
  • 2020-02-24
  •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分享到
  • -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9大类食品(调味品,肉制品,饼干,食用农产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专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其他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977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948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2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98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98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3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591批次,不合格17批次;饮料24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2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2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129批次,不合格5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速冻食品12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4批次,乳制品专项256批次,粮食加工品4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0批次,水产制品62批次,蜂产品14批次,其他食品5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穗泉食品厂2019年6月5日生产、规格为454克/包的雞太郎纯鲜鸡精(鸡精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85%,不符合标准规定(≥1.10%),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30MPN/100g,超过标准规定(≤90MPN/100g),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梁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6月11日生产、规格为150g/包的拾香猪蹄(五香味),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10CFU/g,<10CFU/g,<10CFU/g,<1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饼干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雅士达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3日生产、规格为100克/瓶的迪雅思骨头形饼干(浓香牛奶味),霉菌检出值为120 CFU/g,超过标准规定(≤50 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7批次:1.广州市从化城郊肥鹏光鸡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乌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15.7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2.广州市荔湾区余浩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带子,镉(以Cd计)检出值为4.9mg/kg,超过标准规定(≤2.0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3.广州市海珠区夏福根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6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4.广州市从化城郊肥鹏光鸡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扇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2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5.广州市荔湾区李燕尧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带子,镉(以Cd计)检出值为3.0mg/kg,超过标准规定(≤2.0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6.广州市越秀区谢家付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鲩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48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7.广州市增城海逢逢鱼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08μg/kg,超过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8.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饶秀琴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2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9.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饶秀琴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1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10.广州市增城松山鱼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太阳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23μg/kg,超过标准规定(≤100μ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11.广州市南沙区何振邦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57mg/kg,超过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2.广州市番禺区洛浦平暖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108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3.广州市番禺区宗斌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364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4.广州市南沙区珠江陈瑞芳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87mg/kg ,超过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5.由广州市增城区清燕小学经营、供货商为河源市温氏食品有限公司,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猪肉(瘦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出值为27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16.由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春晖园食堂经营、供货商为湖北双港农业科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5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17.由广州航道技工学校食堂经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0.8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五)饮料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荔湾区好评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示为肇庆市螺壳山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4月18日生产、规格为17.8L/桶的六层山の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27 mg/L,超过标准规定(≤0.01mg/L),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CFU/250mL,4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3CFU/250mL,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六)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唐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益阳茶厂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生产,规格为900克/盒的传承2017茯茶,含氟量检出值为450mg/kg,超过标准规定(≤300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七)酒类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荔湾区泉记食品店销售的、标示为宿迁市洋河镇华润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国缘酒业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3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的蓝色典藏白酒(经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涉嫌假冒),氰化物(以HCN计)检出值为27mg/L,超过标准规定(≤8.0mg/L),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八)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越秀区太古坊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示为鹤山市盈康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2月21日分装,规格为420克/罐的天山乌梅(经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涉嫌假冒),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g/kg,超过标准规定(≤0.35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九)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1.由广州市白云区龙嘉小学购进的、标示为广州市花都区国辉酱菜食品厂2019年2月28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风味萝卜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8,超过标准规定(≤1),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2.由广州港之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6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铁观音,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检出值为0.74mg/kg,超过标准规定(≤0.1 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3.由广州市白云区群星幼儿园购进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家怡食品厂2019年2月20日生产,规格为310g(9个)/袋的花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22 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4.由广东王府天厨饮食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6月3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铁观音,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检出值为0.47mg/kg,超过标准规定(≤0.1 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5.由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食堂购进的、加工日期为2019年3月26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香芋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518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18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略)

  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略)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略)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