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计生委 广州市公安局转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听全文
  • 2017-04-28
  • 来源:市卫计委
  • 分享到
  • -

穗卫妇幼〔2017〕10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

现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规〔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1日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