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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出台这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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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25
  •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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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在一起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代理律师通过南沙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成功在广州市发改委调取到案件证据。这是广州地区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2017年7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广州成为全省首个在市区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的城市。

  四年来,广州两级法院累计接受律师调查令申请40162件,共签发调查令33752份,律师持令成功取证29294份,平均取证成功率约86.79%,律师调查令已成为广州民事诉讼的基本证据收集机制。

  迎难而上 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率先出台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案件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经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申请,经法院审查批准,向律师签发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书,代理律师可持令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证据。

  针对律师执业中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2016年3月,南沙法院先行先试,与广州市律协签订协议并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着手探索。同年8月,首份律师调查令正式发出。

  有了南沙法院的成功探索,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广州全面铺开被迅速提上议事日程。

  2017年1月,广州市“两会”召开期间,市人大代表庄伟燕、陈茵明提交建议,建议解决律师普遍反映的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调查财产线索难”“取证难”等问题。

  这一建议受到了广州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提出由市司法局牵头办理。廖荣辉指出,保障律师依法调查取证,就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有助于化解财产“调查难”的困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广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7年5月,广州市司法局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达成在全市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共识,制定了工作时间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充分调研论证并形成《广州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建议稿。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17年7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广州市律协配套制定了《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规范指引》,标志着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正式出台。

  2018年12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发布,律师调查令制度在全省铺开。

  乘势而为 签发量取证率双双增长

  据广州中院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即该制度出台不到半年时间,广州两级法院已签发律师调查令1135份。

  2018年7月制度实施一周年时,调查令共签发3356份,律师持令取证成功率超七成,律师群体对调查令的使用趋于常态化。2020年8月,制度实施的第三年,全市共发出律师调查令20929份,成功取证17845份,平均取证成功率约为85.26%。

  到了2021年7月底,调查令制度实施四年之际,全市已签发律师调查令33752份,律师持令成功取证29294份,平均取证成功率约为86.79%。

  四年来,广州律师调查令使用量和取证成功率均双双攀升,全市两级法院针对调查令申请的签发率超过80%,律师调查令绝大多数是由基层法院签发。

  据统计,最早试行律师调查令的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四年共发出调查令近2500份,取证成功率约75%。

  荔湾法院共签发调查令2481份,律师持令成功取证1994份,平均取证成功率约为80.37%。

  天河法院共签发调查令4004份,是广州签发量较大的基层法院,签发数量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近几年年平均取证成功率保持在83%至85%之间。

  广州中院披露,律师申请调查的证据种类很广,集中于家事纠纷、借款纠纷、房屋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中;主要调查的证据类型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婚姻登记信息、产权权属信息、银行转账记录、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记录,以及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材料等。

  天河法院民一庭法官鲁肖介绍,律师调查令在审理阶段签发居多,立案阶段签发较少。“在起诉阶段,申请调查的证据应限于与管辖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当申请调查取证内容涉及敏感个人隐私信息,或与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和必要性时,法官可能会视情况不予签发。”鲁肖说。

  2020年8月12日,广州中院上线了全国首个“区块链律师调查令”服务平台。相较于传统的纸质调查令,该平台实现了申请、审批、签发、使用及反馈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大大节省了律师在途时间,也实现了全程留痕,确保调查令可溯、可验,防止伪造或篡改。

  三方联动 广州模式实现多方共赢

  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四年来,高效辅助各类案件的取证工作,逐渐成为广州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证据收集机制。广州在全国率先采取三方协作的“广州模式”,建立起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紧密配合,使保障与规范并重、服务与监管同步,从而兼顾各方利益,为辅助查证、保障民众权益、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律师拿着调查令,配合单位见到调查令就像见到法官一样。”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表示,“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据悉,司法部曾对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其“打通了顶层设计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效果很好”。

  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调查令制度在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更能体现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有利于法官中立裁判;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等。

  法律人士分析认为,律师调查令有利于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增强了诉讼中较难取证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能力,促使其提升维权意识;将律师和司法机关各自优势相结合,为案件公平公正审理营造了良好的司法氛围。

  2018年,“广州律师调查令制度”入选“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成效获得了社会广泛认可。

  为将该制度法治化,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对律师调查令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这让律师调查令首次有了地方性法规的依据。

来源 | 南方都市报、广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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