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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CH0320230014
  • 文  号:
    从水规字〔2023〕1号
  • 实施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 失效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4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从水规字〔2023〕1号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4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综合考虑从化区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按照《广州市从化区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从化区各河道的河沙储量均较小,不具备开采条件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从化辖区内市管河道及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以下河道划定为2024年度河道采砂禁采区

区管河道:从化辖区内所有区管河道,均划定为禁采区。

市管流溪河干流:良口坝以下至太平镇与白云区交界处。

对以上河道(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检举: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020-87998550。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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