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 > 区级规范性文件 > 番禺区 > 区部门
听全文
  • 统一编号:
    PY0320200006
  • 文  号:
    穗公番规〔2020〕2号
  • 实施日期:
    2020年08月15日
  • 失效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货车交通管制的通告

穗公番规〔2020〕2号

穗公番规〔20202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货车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减少大量过境货车对海鸥岛造成的影响,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从20200815日零时起,在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海鸥公路全路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08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0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找错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