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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PY012009012
  • 文  号:
    番府〔2009〕13号
  • 实施日期:
    2009年01月24日
  • 失效日期:
    2012年01月24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关于番禺大道项目建设的通告

番府〔2009〕13号

番府〔2009〕13

关于番禺大道项目建设的通告

番禺大道是广州市南拓和迎亚运的重点交通项目,是代表番禺区形象的一项民生工程。该工程起于番禺大桥收费站南出口,由迎宾路、东环路、沙湾大桥至南沙大道整合而成,主要途经我区大石街、南村镇、东环街、石基镇、市桥街、桥南街和东涌镇。首期工程主要包括扩建辅道、强化市政功能、美化和亮化景观、解决水浸及人行过街难等问题,长约14.5公里,计划2009年动工,于2010年亚运会前建成。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大道项目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番禺大道项目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沿线镇(街)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建设单位区交通局、代建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并参照番禺区有关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

三、番禺大道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区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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