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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PY0120230003
  • 文  号:
    番府规〔2023〕3号
  • 实施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 失效日期:
    2026年06月19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建设的通告

番府规〔2023〕3号

番府规〔2023〕3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建设的通告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属于《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中珠江口渔港经济区的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位于莲花山旅游区东南部,海鸥岛西北侧,石楼镇群星村、卫星村、东星村、明星村、联围村5个村落内,面积约 4.94万平方米,具体以勘测定界范围为准。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包括锚地疏浚13.8万立方米、岸线改造(含排污管线建设)3500米、渔村风貌修复、水上停船设施、人行桥2座及沿岸水域清理等项目。该工程能够改善港区渔船泊稳条件、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建设单位为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工程涉及的用地拆迁补偿工作由番禺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用地拆迁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补偿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挠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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