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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NS0320210031
  • 文  号:
    穗南开商务规字〔2021〕2号
  • 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 失效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
  • 文件状态: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商务规字〔2020〕1号文件的通知

穗南开商务规字〔2021〕2号

穗南开商务规字〔2021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商务规字〔20201号文件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机关、各镇(街):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商务规字〔20201号)已按程序进行延期,有效期延长至本实施细则完成修订、印发实施之日为止(延期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

202112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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