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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TH0120190005
  • 文  号:
    穗天府规〔2019〕4号
  • 实施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 失效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冼村改造的通告

穗天府规〔2019〕4号

  

穗天府规〔2019〕4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冼村改造的通告

      

   根据《关于天河区冼村改造方案的批复》(穗旧改函〔2010〕11号)、《关于天河区冼村改造调整方案的复函》(穗更新函〔2018〕153号),冼村实业有限公司已启动冼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完成了大部分集体物业和部分村民住宅的清拆及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改造区域的社会治安与生产、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天河区冼村改造方案的批复》(穗旧改函〔2010〕11号)等文件,冼村本次改造规划范围东起猎德路、西至冼村路、南至金穗路、北至黄埔大道,总用地面积18.49万平方米。

   二、改造区域有大量房屋已拆除门窗,该部分房屋不适宜生活居住、生产经营。为确保改造区域的社会治安和生活、生产安全,请位于改造区域内的各类违规从业、外来居住人员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自行搬离冼村。

   三、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改造工作,不得阻挠改造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告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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