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价[2013]174号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我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市民政局,各区、县级市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53号)规定,现就我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是指在办理丧事过程中需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五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中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三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遗体存放、遗体告别两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我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
二、为方便丧属,殡葬服务单位提供不同档次的套式殡仪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各殡葬服务单位应免费向丧属提供规范的服务程序、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具体收费标准的服务委托书。殡葬服务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委托书中明确标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服务委托书。
四、各殡葬服务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的票据。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凡发现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或只收费不服务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查处。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1.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2.广州市套式殡仪基本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广州市物价局
2013年9月2日
联系电话:832288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