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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GZ0320200094
  • 文  号:
    穗公交规字〔2020〕4号
  • 实施日期:
    2020年03月15日
  • 失效日期:
    2025年03月15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
  • 文件状态: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穗公交规字〔2020〕4号

穗公交规字〔2020〕4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机场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和机场高速公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机场高速公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机场高速公路(全段)、大广高速公路(花山北立交至蚌湖立交路段,不含互通立交),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重量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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