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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GZ0320160114
  • 文  号:
    穗建规字〔2016〕4号
  • 实施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 失效日期:
    2020年10月01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文件状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规字〔2016〕4号

穗建规字〔    20164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国土规划委、市审计局、各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我们制定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610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列表:
附件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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