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写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g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邮编:510032,电话:83126452,电子邮箱:zwgkb@gz.gov.cn)。
一、概述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阳光行政取信于民的理念,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锐意创新,大幅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和平台,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在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中,广州市荣获总分第一名。
(一)大幅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全方位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广州市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一年。为了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市委市政府在想什么、在干什么,市委市政府大幅度拓展了一系列主动公开的政务内容。首先,全面公布了市委年度202项重点工作的项目名称、牵头单位及其各个季度的工作进展。其次,全过程公开10件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情况。第三,在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及时公开政府系统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所有行政职权事项信息。第四,全面及时公布广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第五,统筹部署和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国务院明文要求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其中,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步晒“三公”,决算公开实现三个新突破:一是在“三公”公开范围上实现全口径公开。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及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政协、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均公开“三公”经费决算,此举再次开创全国先河。二是决算内容更加详实,首次增加了部门行政经费支出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说明。三是决算公开范本实现市、区(县级市)、街(镇)统一。2013年全市12个区(县级市)以及164个街(镇)全部公开了“三公”经费决算信息,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的城市。在清华大学2013年7月发布的《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广州市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3。此外,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八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公开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创新公开平台和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2013年我市加强了“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发布了“广州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新广州新商机”、“廉洁广州在线”、“惠民生 认真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健康广州共创同享”等10余个专题,开发建设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充分发挥了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了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建设,市属部门纷纷活跃于网站和微博、微信,其中“廉洁”广州微信公众平台被中山大学和腾讯网评为2013年“广东十大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增强了新闻发布工作力度,突出市政府常务会议后即时新闻发布会和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的重要作用,并于2013年7月在全国首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网络直播和网友互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新闻发布效果;此外,我市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试点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街镇日常业务工作逐步纳入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轨道。
(三)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新格局,政府信息发布形式开放活跃。一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即时“晒”。2013年全年共举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46场,发布议题123项,平均每场发布议题3项。二是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情况经常“晒”。按照市政府领导定期新闻发布制度,每月固定召开1场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由市长、副市长轮流担任发布人,介绍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2013年全年共举办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11场。三是市纪委反腐倡廉情况定期“晒”。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每月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整治“四风”改进机关作风情况、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等。据统计,参加市政府各类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广州地区的中央、省、市及港澳媒体30家以上。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2013年我市先后开展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街镇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网络问政平台建设与实施业务培训等针对性较强的培训交流活动。从2013年开始,将两年一度的全市政务公开考评纳入每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核中,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运用“曝光台”、“回访台”和“排行榜”三大载体,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2013年我市共曝光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会风等方面问题111个;确认庸懒散奢等问题2788个,已落实整改2786个,整改率99.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市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1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5%。其中,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8%;区(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8.76%。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重大政务活动情况。主动公开了2013年新型城市化建设、创建平安广州工作情况等信息。
2.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市2013年发布市政府令文件9份,穗府文件33份,穗府办文件48份,涉及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等内容,如《广州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涉及公众利益权益的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州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修订)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2013 -2020年)的通知》等信息。
4.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动态发布了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市重大项目的落实进展情况。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等信息。
6.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建立并形成了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1.政府门户网站。2013年1到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文版共发布各类信息53244条,外文版发布信息1775条,手机版发布信息9834条。
2.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全年共刊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36期,公开我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领导讲话、经济运行等重要信息。组织《广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以及市领导公务活动337余次。
3.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2013年,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全年共有637人次到中心咨询,1350人次电话咨询;市民利用公开文件613份,服务评价满意率100%。
4.新闻发布会。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共135场,其中包括广州市新闻中心举办78场;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46场;市政府领导新闻发布会11场。向社会发布我市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平安广州、廉洁广州等广州市重大活动、会议及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
5.其他。除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我市还通过官方微博、政务公告栏、各单位办事场所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咨询电话、宣传活动、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56件,其中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收到8611件,各区(县级市)收到3045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申请的10273件,占88.135%,网上提交申请的886件,占7.601%,以电子邮件申请的35件,占0.300%,以信函提交申请的405件,占3.475%,以传真提交申请的26件,占0.223%,其它形式31件,占0.266%。
在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市规划局(5800件,其中现场接待查询规划图及其他规划信息3110件、公开规划档案信息2395件)、市国土房管局(2038件,其中申请预售信息公开966件、交易登记资料公开350件、住房情况公开363件、征地拆迁文件公开99件)、市工商局(130件)、市府办公厅(78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6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信息、房屋管理、征地拆迁、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
在区(县级市)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海珠区、增城市、番禺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城市规划建设、执法监督、民生医疗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全市受理1165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的10723件,占91.996%,“同意部分公开”的146件,占1.253%,“不予公开”的190件,占1.630%,“信息不存在”的261件,占2.239%,“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230件,占1.97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97件,占0.832%。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1128.7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68.6万人次,电话咨询623.8万人次,网上咨询36.3万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345.9万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超过 17228万人次。
在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市交委、市旅游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交通出行、旅游信息、财税政策、房屋管理、工商办事指南等。
在区(县级市)政府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三位的是:海珠区、天河区、花都区。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91 件,其中,市国土房管局受理47件,市规划局受理7件,市教育局受理4件,市府办公厅、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各受理3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2件,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各受理1件;区(县级市)政府受理19件,其中越秀区受理12件,天河区受理4件,海珠区、花都区、增城市各受理1件。全市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33件,其中,市国土房管局受理13件,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各受理3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受理2件,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各受理1件。区(县级市)政府共受理7件,其中越秀区受理3件,海珠区、天河区、番禺区、增城市各受理1件。全市无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由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城乡规划、社会保障等。
六、政府信息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3年,本行政机关(广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广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状况,离网络时代的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及其领导还未能跟上网络时代的形势发展步伐,对通过网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仍然缺乏足够的热情和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二是依托政府网站加强信息公开服务、网上办事、网上信访服务和政民互动还未能完全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基层政权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精细化和公共服务人性化、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
2014年,广州市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广州的实际,重点做好:推进政府信息的采集、制作和系统化管理;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和互动渠道建设;加强社会舆情研判,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跨部门政府信息整合,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
指标 | 数量 |
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 | 670858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665287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5117 |
指标 | 数量 |
申请总数 | 1165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10273 |
2.传真申请数 | 26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35 |
4.网上申请数 | 886 |
5.信函申请数 | 405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3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1165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1072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146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190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261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23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97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45902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62829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468608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6237722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万人次 | 17228 |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91 |
行政诉讼数 | 33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