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
关于确保重阳节期间白云山群众登高活动安全的通告
为确保2010年重阳节期间白云山登高活动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
二、10月
三、重阳节期间,登山游客应当遵守秩序,文明礼貌,服从管理,严禁在登山时追逐打闹、起哄、滋事、斗殴,不得在拥挤、狭窄的地方聚集和在道路两旁、进出口地段滞留,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四、讲文明、讲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或乱丢果皮杂物
五、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登山,禁止携带烟花、爆竹、孔明灯、氢气球、香烛、灯笼、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登山。
六、除持有合法营业证照的固定商店和餐饮点可在核定的场内营业外,其他商贩一律不得进入风景区和在上山路口摆卖,一经发现,即予取缔。营业的商店和餐饮点要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并确保食品卫生和质量,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提高物价和收费标准。
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生意外事件,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010年10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