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
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我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
(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三、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25324/2011-001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11-25 |
名称: | 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 ||
文号: | 穗府〔2011〕29号 | 发布日期: | 2011-11-25 |
主题词: |
穗府〔
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
为缓解我市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我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下列区域范围内行驶:
(一
(二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三、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方式:020-12345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0929号
粤ICP备2022092331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0000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