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2〕2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函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在广东省范围内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油直供业务,自同意之日起有效期2年。
二、请你司严格按照《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规〔2022〕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
专此函达。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25324/2022-0006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名称: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函 | ||
文号: | 穗府函〔202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主题词: |
穗府函〔2022〕2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函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在广东省范围内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油直供业务,自同意之日起有效期2年。
二、请你司严格按照《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管理暂行办法》(穗府办规〔2022〕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
专此函达。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方式: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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