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普法对象 | 普法责任落实形式 | 责任部门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全厅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并鼓励个人自学 | 厅机关党办 |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全厅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并鼓励个人自学 | 厅机关党办 | |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全厅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组织生活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并鼓励个人自学 | 厅机关党办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全厅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 保密委负责人讲授保密党课;邀请市保密局专家作专题培训;组织厅涉密人员及新进人员参加各类保密业务培训;组织全厅人员集中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发放保密宣教书籍资料;张贴宣传挂图;发送保密教育提醒信息等 | 秘书处牵头,相关处室协助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厅各处室、直属管理单位 | 直播培训、知识测试 | 厅秘书处 |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全厅工作人员 | 专题培训和户外技能实操 | 厅行政处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全厅工作人员 | 通过张贴国家安全宣传海报、多媒体小视频滚动播放、公务员专题课程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 | 厅行政处 | |
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市政府党组成员 | 将学法内容纳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 厅综合一处 |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 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考试学法与日常学法相结合。具体举措:开展全市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法考试等 | 市政务公开办 (厅政务信息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