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主题 | 反映洒水车问题 | 处理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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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 2026-02-05 15:03:51 | ||
| 事项内容 | 事发时间:2026-02-05 14:25 事发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秀亭二路 具体问题描述:下午14: 25分左右的时候当时在秀亭二路开着电瓶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的时候,一辆洒水车看到行人的情况下没有停止洒水,洒到我身上都是水 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需要司机进行道歉 信息保密:否 公开意向: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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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附件 | |||
| 事项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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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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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您好,已于2026-02-09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事项已核实,已依法处理。经核实,市民反映洒水车作业问题,我所核查情况后已要求保洁单位对相关作业人进行批评教育及绩效考核,并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作业流程,避免此类现象再发生。作业单位已对市民进行道歉,对市民带来不便深感抱歉。 | ||
| 答复时间 | 2026-02-10 14:53:47 | ||
| 回复附件 | |||